根據《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國科發政字〔2000〕63號)有關規定,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是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對技術合同當事人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文本從技術上進行核查,確認其是否符合技術合同要求的專項管理工作。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可享受國家對有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規定的稅收、信貸和獎勵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八章技術合同規定,技術合同是當事人就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或者服務訂立的確立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合同,主要分為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技術咨詢及技術服務。
技術轉讓合同是指轉讓者將其擁有的專利和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是使用權有償轉讓他人的行為訂立的合同。技術轉讓主要包括專利申請權、專利權、專利實施徐科、專利秘密轉讓。
技術開發合同是指開發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進行研究開發的行為訂立的合同。技術開發主要包括:技術委托開發及技術合作合同。
技術咨詢合同是指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及分析評價報告等。
技術服務是指服務者接受他人委托,以技術知識解決特定的技術問題。
根據國家稅收政策,四類技術合同(開發、轉讓、咨詢、服務)中,開發和轉讓兩類合同經認定登記,可向稅務部門申請辦理減免增值稅的優惠。政策來源:《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經認定登記,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具體是指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九十條)
科技成果交易補助采取事后立項事后補助方式,鼓勵引進國內外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的技術成果并在廣州實現轉化,對購買技術成果的廣州企業,按技術合同中實際發生的技術交易額的5%給予補助,每個企業單一年度補助金額累計不超過500萬元。政策來源:《廣州市科技成果交易補助實施辦法》(穗科創〔2015〕13號)
對符合條件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點,實行技術合同登記服務獎補制度,年度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成交額達1億元以上(含1億元),按每億元交易額0.5萬元的比例給予獎補。政策來源:《廣州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穗科創字〔2018〕41號)
申領科技創新券時,已簽訂服務合同(協議)并進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可優先。政策來源:2018年申報指南未發出,參考2017年廣州市科技創新券申報指南
經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的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合同,并將已取得地市級(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鑒定意見,作為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資料留存備查。政策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
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對科技人員在科技成果轉化工作中開展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活動可提取獎酬金。(2)國務院關于印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干規定的通知(國發〔2016〕16號)(3)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見》(廳字[2016]35號)
科技人員作為第一主持(責任)人研發具有市場發展前景和應用價值的高新技術并成功實現轉化和產業化,單個技術轉讓項目技術交易額累計達到50 萬元或3 年內多個技術轉讓項目技術交易額累計達到100萬元的,在參與職稱評審時每個項目或每100 萬元可替代一項縱向課題要求。政策來源: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改革科技人員職稱評價的若干意見》(粵人社規〔2015〕4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