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意見》提出,推進綠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強,創新生態環境科技體制機制,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把減污降碳、多污染物協同減排、應對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保護、新污染物治理、核安全等作為國家基礎研究和科技創新的重點領域,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加強企業主導的產學研深度融合,引導企業、高校、科研單位共建一批綠色低碳產業創新中心,加大高效綠色環保技術裝備產品供給。實施生態環境科技創新重大行動,推進“科技創新2030-京津冀環境綜合治理”重大項目,建設生態環境領域大科學裝置和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科學觀測研究站等創新平臺。加強生態文明領域智庫建設。支持高校和科研單位加強環境學科建設。實施高層次生態環境科技人才工程,培養造就一支高水平生態環境人才隊伍。
1月22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布《浦東新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3—2027年)》。《方案》提出,賦予浦東新區為符合條件的外籍人才審核發放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權限。支持符合條件的外籍人才擔任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張江科學城的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允許取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籍科學家在浦東新區領銜承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擔任新型研發機構法定代表人,吸引全球高層次人才牽頭負責科技創新項目。試點對國家實驗室、重大科技基礎設施以及重大科技專項承擔單位開放境外學術網站訪問權限。建立頂尖科學家“傳幫帶”機制,培養具有戰略科學家潛質的高層次復合型人才。允許應邀來浦東新區開展重要科研、交流、商貿等活動的外籍人士申請長期多次入出境有效簽證。聚焦高新技術、專業服務等領域,根據國家授權制定港澳及國際職業資格證書認可清單。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外專業人員憑臨時執業許可參與特定重大項目。 1月23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制造業中試創新發展實施意見》。《意見》提出,堅持引培并舉,深化產教融合,支持產學研合作,培養懂產品、懂制造、懂試驗、懂設備、懂安全的復合型人才隊伍和善于解決復雜工程問題的卓越工程師,健全中試專業人才體系。支持具備條件的高校設置中試相關學科專業,建設中試實訓基地、專家工作站等平臺。完善中試人才的評價、保障和激勵機制。 1月25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門發布《原材料工業數字化轉型工作方案(2024—2026年)》。《方案》提出,開展原材料工業數字化領域重點人才需求摸底,推動建立重點人才和專家信息庫。加強人才培養規劃布局,支持企業設立“數字化轉型首席設計師”“首席數據官”,依托國家相關人才培養工程和攻關項目,加快培育一批科技領軍人才、青年骨干人才,以及一批既懂原材料工業又懂數字技術的復合型人才。依托職業教育提質培優行動計劃,加速培育數字化轉型急需緊缺的工程師和技術技能人才。支持引進數字化轉型海外高端人才。 1月29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門發布《關于推動未來產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大力培育未來產業領軍企業家和科學家,優化鼓勵原創、寬容失敗的創新創業環境。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建設一批未來技術學院,探索復合型創新人才的培養模式。強化校企聯合培養,拓展海外引才渠道,加大前沿領域緊缺高層次人才的引進力度。 1月31日,財政部、科技部發布《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管理辦法》。《辦法》提出,引導資金用于支持重大科技任務、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科技創新基地建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等方面。鼓勵地方綜合采用直接補助、后補助、以獎代補等多種投入方式支持重大科技任務、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鼓勵地方綜合采用風險補償、后補助、創投引導等財政投入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1月23日,中共自然資源部黨組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青年科技人才培養使用的具體舉措》。《具體舉措》提出,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在國家科技計劃項目,自然資源部重大工程、專項工作中“挑大梁”“當主角”。在新一輪找礦突破戰略行動等重大工程、專項工作中,設立不低于5%研究式調查以及戰略研究、部省合作等項目,優先支持40歲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擔任項目(課題)負責人和骨干,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國家級、部級創新平臺科研骨干隊伍中,40歲以下青年科技人才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創新平臺設立的開放基金支持40歲以下青年科技人才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 1月25日,科技部辦公廳、民政部辦公廳、中國科協辦公廳發布《關于開展促進科技類社會團體發揮學術自律自凈作用專項行動的通知》。《通知》提出,各業務主管單位組織所主管科技類社會團體結合本學科科學研究和科技成果特點,從分類評價、同行評議、代表作評價等方面探索制定本學科學術評價規范,并通過官方網站、理事會、學術會議、期刊等進行發布實施、宣傳推廣。加強對學科學術評價規范的推廣應用,各業務主管單位要組織所主管科技類社會團體在獎項評選、人才舉薦、院士推選、委托項目評價、青年支持工程等科技評價活動中實施規范,鼓勵其引導會員單位在評價實踐中探索應用。鼓勵科技類社會團體為青年科研人員搭建交流平臺,在所主辦會議、主管期刊及組織的學術評獎中為青年科研人員提供更多交流和發展機會,為其與資深專家充分交流合作創造條件,營造開放、平等、活潑的學術生態環境。 2月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學習運用“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經驗有力有效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意見》提出,實施鄉村振興人才支持計劃,加大鄉村本土人才培養,有序引導城市各類專業技術人才下鄉服務,全面提高農民綜合素質。強化農業科技人才和農村高技能人才培養使用,完善評價激勵機制和保障措施。加強高等教育新農科建設,加快培養農林水利類緊缺專業人才。推廣科技小院模式,鼓勵科研院所、高校專家服務農業農村。 2月4日,國家知識產權局、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務院國資委、中國科學院發布《高校和科研機構存量專利盤活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強化激勵約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工作舉措和實施成效將作為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并作為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主要依據。知識產權強國建設試點示范市縣和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平臺(中心)和公共服務機構等在存量專利盤活工作中的成效,將作為相關考核評價的重要因素。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加強政策激勵,對成效突出的高校和科研機構,在專利獎推薦名額、知識產權專員派駐等方面予以傾斜;對成效突出、符合條件的企業,優先納入專利產業化促進中小企業成長計劃,并在“科技產業金融一體化”專項中開展硬科技屬性評價和上市培育。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部門要結合自身實際,按規定對成效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在項目安排、獎補支持、獎項申報、評優評先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 來源:學會服務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