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關于印發<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發改社會〔2019〕590號)和省發展改革委等6部門《關于開展國家產教融合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魯發改社會〔2019〕1016號)要求,在前兩批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的基礎上,確定開展第三批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設培育企業范圍
(一)在山東省內注冊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在山東省內納稅的企業(中央企業、全國性特大型民營企業整體申報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會同相關部門部署實施,不在我省建設培育范圍)。
(二)重點建設培育主動推進制造業轉型的優質企業,以及現代農業、智能制造、高端裝備、新一代信息技術、集成電路、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儲能、生物醫藥、節能環保、新能源、新材料及研發設計、數字創意、現代交通運輸、高效物流、融資租賃、工程咨詢、檢驗檢測認證、電子商務、服務外包等急需產業領域企業,以及養老、家政、托幼、健康、旅游、中醫診療等社會領域龍頭企業。
(三)優先考慮緊密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和我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需要,服務重大科技創新、新型工業化和數字經濟發展,技術技能人才需求旺盛,主動加大人力資本投資,發展潛力大,履行社會責任貢獻突出的企業。
(四)主營業務為教育培訓服務的企業原則上不納入建設培育范圍。
(五)企業無重大環保、安全、質量事故,具有良好信用記錄,無涉稅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二、建設培育企業條件
企業通過獨資、合資、合作以及混合所有制等方式,利用資本、技術、知識、設施、管理等要素,依法舉辦或參與舉辦職業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高等教育,在實訓基地、學科專業、教學課程建設和技術研發等方面穩定開展校企合作,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獨立舉辦或作為重要舉辦者參與舉辦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或高等學校。
(二)通過企業大學等形式,面向社會開展技術技能培訓服務。
(三)參與組建產教融合促進會(行業協會)、市域產教聯合體、行業產教融合共同體或職業教育(技工教育)集團(聯盟)。
(四)承擔現代學徒制試點、企業新型學徒制、現場工程師培養培訓任務。
(五)近3年接收職業院校或高等學校學生(含軍隊院校專業技術學院)開展每年3個月以上實習實訓累計達60人以上。
(六)自主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評價或承擔實施1+X證書(學歷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試點。
(七)與有關職業院校或高等學校開展有實質內容、具體項目的校企合作,共建現場工程師學院、現代產業學院或通過訂單班等形式共建3個以上緊密結合生產實際的學科專業點。
(八)以校企合作等方式共建產教融合實訓基地、區域產教融合實踐中心、公共(虛擬仿真)實訓基地或者捐贈職業院校、高等學校教學設施設備等,近3年內累計投入100萬元以上。
(九)近3年內取得與合作職業院校、高等學校共享的知識產權證明(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等)。
三、申報程序
(一)有申報意愿的企業,應按照上述“申報企業范圍”“申報條件”進行自查,確定符合條件并能夠提供有效的證明材料再進行申報。
(二)符合條件的企業,登錄山東省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信息服務平臺:(http://www.sdiei.org.cn),按照申報流程和指南注冊賬號并線上申報,提交企業營業執照、山東省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申請表、校企雙方簽訂的合作協議以及相關證明材料。本批次集中申報截止時間為3月31日。
(三)市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后推送省發展改革委。省屬企業由履行出資人責任的監管部門開展審核和報送工作。
(四)省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復核。復核通過的企業,列入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信息儲備庫,并向社會公示。
四、建設培育
(一)企業應在入庫后3個月內制訂并向社會公開發布產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規劃,并報省發展改革委備案。
(二)省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定期復核入庫企業情況。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即取消該企業入庫資格,且5年內不得申報,同時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
1.在申請建設培育企業過程中弄虛作假,故意提供虛假不實信息的。
2.在建設培育期間發生重大環保、安全、質量事故,存在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的。
3.侵犯學生人身權利或其他合法權利的。
4.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五、其他事宜
(一)因國家、省有關政策調整等因素,導致試點工作發生變化的,我們將及時發布通告。
(二)請社會各界對我市入庫企業給予關注支持和監督。
聯系人:市發展改革委社會處 王海誠,0531-51707113;
周延釗,0531-51708506;省產教融合促進會 何淑媛 0531-83601959,18660770111。
濟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