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不含青島):
為貫徹落實工信部等六部門《智能工廠梯度培育行動實施方案》精神,分層分級系統性、規模化推進我省智能工廠培育,現組織開展2025年度基礎級、先進級智能工廠和省級智能制造優秀場景申報工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在山東省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石油石化、有色金屬、煙草、汽車等有行業特殊情況的,允許法人的分支機構申報,須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企業和產品均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力。
2.企業近三年經營和財務狀況良好,未發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環保、質量等事故,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3.工廠場景使用的關鍵技術裝備、工業軟件、工業操作系統、系統解決方案等安全可控,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風險可控。
4.企業應建立智能工廠統籌規劃、建設和運營的組織機制,擁有一批智能制造專業人才。
5.申報基礎級(市級)、先進級(省級)智能工廠的單位須已在“智能制造評估評價公共服務平臺山東省分平臺”完成自評估,達到2級及以上(平臺網址:https://www.c3mep.cn/home?subPlatformId=8)或通過智能智造能力成熟度認證達到2級及以上。
(二)基礎級(市級)智能工廠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除需符合基本條件外,還應參考最新版《智能制造典型場景參考指引》(附件1),圍繞工廠建設、研發設計、生產作業、生產管理、運營管理等開展智能工廠建設,且至少覆蓋生產作業環節,并符合以下條件:
1.工廠建設:開展產線級、車間級數字化規劃與建設;部署安全可控的智能制造裝備、工業軟件、系統和數字基礎設施;
2.研發設計:開展產品、工藝數字化研發設計;
3.生產作業:開展關鍵裝備和工藝數字化升級,實現關鍵裝備、工序和系統的實時監控,以及關鍵生產工序自動化作業;
4.生產管理:應用信息系統,對作業計劃、產品質量、設備資產、生產物料等進行管理,實現關鍵生產過程精益化;
5.運營管理:應用信息系統,對采購、銷售、庫存、財務和人力資源等進行管理,實現經營數據精準核算和績效指標量化評估;
6.建設成效:具備一定的智能制造基礎,能對特定環節進行數字化改造,在市區內同行業具有引領帶動作用。
(三)先進級(省級)智能工廠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除需符合基本條件外,還應參考最新版《智能制造典型場景參考指引》(附件1),圍繞工廠建設、研發設計、生產作業、生產管理、運營管理等開展智能工廠建設,且至少覆蓋生產作業、生產管理、運營管理三個環節,并符合以下條件:
1.工廠建設:開展車間級、工廠級數字化規劃與建設,對工藝路線、產線布局和物流路徑等進行仿真,廣泛部署安全可控的智能制造裝備、工業軟件和系統;
2.研發設計:開展產品、工藝的數字化研發設計和仿真迭代,應用智能化設計工具,實現產品設計、工藝設計數據統一管理和協同;
3.生產作業:開展關鍵裝備和工序數智技術應用,實現關鍵裝備異常預警、關鍵工序數據在線分析、關鍵生產過程精準控制、產品關鍵質量特性數字化檢測;
4.生產管理:通過對生產過程、倉儲物流、設備運行、產品質量等進行數字化集成管控,應用智能化分析工具,實現高效輔助計劃排產和生產業務協同管控,并開展安全能源環保數字化管理;
5.運營管理:通過經營管理與生產作業等業務的數據集成貫通,應用智能化管理工具,實現成本有效管控、訂單及時交付、績效指標動態評估等,開展供應鏈數字化管理;
6.建設成效:實現裝備、系統等集成以及跨業務間的數據共享,在省內同行業具有引領帶動作用。
(四)省級智能制造優秀場景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除需符合基本條件外,還應參考最新版《智能制造典型場景參考指引》(附件1),通過新一代信息技術、先進制造技術的深度融合,建成單個或多個具備特定功能和實際價值應用,實現協同自治,具有可復制、易推廣特性的制造單元。
二、申報程序
(一)基礎級(市級)智能工廠
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基礎級(市級)智能工廠培育認定工作,組織本地區規上企業開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評估,并做好復核工作,4月23日前將培育認定結果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備案。
(二)先進級(省級)智能工廠和省級智能制造優秀場景
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組織基礎級(市級)智能工廠通過智慧工信綜合服務平臺(http://zhpt.gxt.shandong.gov.cn/#/homeIndex)進行線上申報,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按優先順序填寫推薦匯總表,于5月8日前將推薦文件、推薦匯總表(附可編輯電子版)、申報材料紙質版(附帶刻錄光盤的視頻資料,一式一份),報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裝備產業處,同時提供支持智能制造發展的相關政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先進級(省級)智能工廠各市推薦數量將按照各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數量、2025年智能制造成熟度自評估企業數量等因素綜合確定,省級智能制造優秀場景不限制推薦數量。
三、其他事項
1.已評為2024年國家卓越級智能工廠的單位,此次明確為基礎級(市級)智能工廠、先進級(省級)智能工廠,無需再次申報。
2.2021年至2024年期間已評為省級智能工廠的單位,需先認定為基礎級(市級)智能工廠,經所在市現場復核,滿足先進級(省級)智能工廠條件的,可參與申報,不占用推薦名額(申報單位的新建廠區和產線除外)。中央駐魯企業、省屬國企按照屬地原則從所在地申報,不占用推薦名額,子公司申報的,需有省級公司推薦函。
3.請各市按照智能工廠梯度培育工作要求,積極出臺相關支持政策,統籌做好智能制造成熟度評估、培育和推薦工作,指導擬申報國家卓越級、領航級智能工廠的單位,做好先進級(省級)智能工廠建設工作。
4.申報單位應主動配合開展現場評估和宣傳總結,積極推廣典型經驗。
四、聯系方式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聯系人:裝備產業處 邱晨、任嘉木
聯系電話:0531-51782622
申報資料填報指導聯系人:王秉帥
聯系電話:15275418059
聯系郵箱:sjxwzbcyc@shandong.cn
材料郵寄地址:山東省濟南市高新區舜泰廣場3號樓山東國資科創基地 王老師 15275418059
附件: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5年4月2日